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老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珍贵濒危物种。近日,万宁2男子低价非法收购3只老鹰,被万宁市森林公安局查获,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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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8日,万宁市公安局、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对万城大洲岛某酒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当场在该酒庄厨房内查扣三只活体老鹰,并登记保存。鉴于案情重大,市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展开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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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调查和取证,侦查人员查出该酒庄总经理翁某于去年9月,在海榆东线一路段,以200元的价格非法收购老鹰1只。今年5月,该酒庄法人代表温某又以同样价格非法收购老鹰2只。(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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