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车两次违停被拖,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崔健 徐化平 摄) 本文来自织梦
本报7月6日讯 今天,历城交警通过济南交警官方微信平台对因二次违停的驾驶人进行了实名曝光,这也是自6月26日济南正式实施“4+5”违停拖车工作模式后,实名曝光的第一人。 copyright dedecms
6月30日下午2点40分,历城交警在山大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鲁A牌照灰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影响通行。民警随即对该车辆依法进行了拖移,并通知车主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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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当驾驶员张某带着驾驶证来违停处理窗口处理时,经系统比对,民警发现,张某已有过一次违停被拖移的记录,且就在两天前的6月28日。根据济南交警“4+5”违停拖车工作模式,第二次违停被拖,驾驶人除了要进行学习,并接受相应处罚外,还要面临实名曝光,相关违法信息也将通报至市文明办。这位驾驶人也成了6月26日济南正式实施“4+5”违停拖车工作模式后,被济南交警因违停实名曝光的第一人。
据张某称,这辆车是公司的车,第一次违停并不是他开的车,是公司的同事到七里河路附近的单位开发票,在路边停了一会儿就被拖了。那一次,公司派他来处理违停。虽然只是来处理违停的,但当时张某庄严地写下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违停。可仅仅过了两天,张某自己就因违停拖车再次被处理。张某称,当时他着急陪病人输液,就在人行道上停了一会儿,并称路边有很多停放的车辆,以为可以停车。但通过交警提供的现场图片看,该车附近并没有张某所说的“很多车”。 本文来自织梦
济南交警提醒驾驶人,车辆一定要停放入停车位或停车场,不要随意停在禁停区域。济南交警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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