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打砸酒吧为争“地盘”打群架 万宁5少年因寻衅滋事罪海口

移动版  2017-07-18 15:00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天涯法律网讯(吴达忠)万宁籍少年冯某等一伙人喝酒时与邻桌人起冲突,遂被酒吧保安赶出。隔天后,冯某等人返回酒吧持砍刀、丢“山猪炮”等打砸酒吧门口肆意报复。后又因争夺该酒吧门口违规收电动车停车费“地盘”,与另一伙人打群架。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分别对被告人冯某等5人依法作出判决。
  去年9月17日凌晨,被告人冯某、宋某某(另案处理)等十几名男子在海口蓝天路某酒吧喝酒,随后与酒吧邻桌客人发生冲突,酒吧保安前来劝阻时,宋某某一伙人与保安发生冲突,保安将宋某某一伙赶出酒吧。冯某等人因不满保安的行为,持砍刀返回酒吧肆意报复,在某酒吧门口处叫嚣,扬言砍死保安,并想冲入酒吧闹事,这时酒吧保安用干粉灭火器向对方喷射。冯某拿一枚“山猪炮”点燃向酒吧门口丢掷,导致酒吧正门玻璃被炸裂,停放在酒吧旁一辆轿车受损。次日上午,冯某等人仍感不满,便来到酒吧后门毁坏财物泄愤,冯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长镰刀,汪某某从酒吧后门拿一把铁铲一起将酒吧后门玻璃砸碎,随后二人又返回酒吧前门,冯某拿着长镰刀将酒吧前门玻璃砸碎,汪某某用凳子砸酒吧前门。 内容来自dedecms

  原本,宋某某组织一伙人之前一直在酒吧门前的电动车停放处违规收取停车费,由于在酒吧门口闹事后便不敢再继续收费,另一伙万宁籍男子便趁机占据此处违规收取停车费。同年9月22日凌晨,宋某某一伙人与万宁籍男子因占领停车场收费地盘发生纠纷,双方约好聚众斗殴,宋某某提前召集冯某等人,准备了长镰刀等凶器,双方在飞龙公寓门前互扔啤酒瓶并持长镰刀互相追逐。宋某某一伙人追至某酒吧门口停车场处后发现追不上对方,便用长镰刀打砸停放在停车场的电动车数辆。

  法院另查明,案发时,5名被告人均未满18周岁。案发后,5名被告人的亲属积极代为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其他4人也都被判处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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