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内地传媒报道,深圳一名女大学生上周六独自来港后失踪,家人已向香港警方报案,岂料案件峰回路转,该名女生日前于屯门因盗窃化妆品及药品被捕,被判囚14天。 本文来自织梦
据星岛日报报道,20岁被告罗琬璐日前于屯门法院承认三项盗窃罪。案情指,屯门市中心万宁店的保安员发现被告拿取了保济丸、化妆水及面膜等物品,而于未付款情况下离开该店舖,保安员即追出截停被告及报警。警员到场后从被告背包搜出其余未经付款的面膜、精华液等美妆用品,而以上物品是属于屯门市中心的万宁及卓悦店,被偷物品共值约2500元。被告于警诫下承认因贪心而犯案。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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