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权利

移动版  2013-01-14 16:53  万宁网  字号:

  作为权利的主体,儿童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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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的权利。 织梦好,好织梦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具体地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 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 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 婴、弃婴。”《婚姻法》除规定了同样的内容外,还针对许多具体情 况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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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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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 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 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 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学校 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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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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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 当尊重未成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 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 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 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对无 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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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编写组编:《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52 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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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 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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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的权利。 dedecms.com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 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 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 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 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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