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曾练郭媛媛)“感谢你们昨天没有把我送进拘留所,看到你们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不但不怨恨你们,倒挺感激你们!”8月18日下午,在还清全部欠债后,被执行人梁某荣诚恳地对万宁法院执行法官说了这番话。
据了解,梁某荣夫妇于1984——2002年间先后以自己或借用他人名义向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借款10笔,农信社多次追讨未果,向万宁法院起诉。万宁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梁某荣夫妇偿还上述10案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7693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共计8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荣夫妇拒不履行义务,农信社遂申请强制执行。万宁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向梁某荣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梁某荣夫妇拒不申报财产。
经查,梁某荣名下登记有两辆轿车,还有数千株正在收获期的槟榔树,仅槟榔果一项每年收入就有几十万元,因此万宁法院依法将梁某荣夫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8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梁某荣家,通报查明的财产情况,责令他尽快还清债务,并明示如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扣押车辆,但梁某荣夫妇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决定对梁某荣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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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午,执行法官一行4人获悉梁某荣正在北大镇某休闲会所娱乐,立即赶到会所,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将梁某荣连人带车带回法院。当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和扣押车辆的执行裁定书递给梁某荣时,梁某荣极度紧张,哀求法官不要把他送去拘留所,给他3个小时筹集资金。很快,梁某荣妻子和农信社工作人员相继赶到法院,经梁某荣请求,农信社工作人员同意梁某荣当天先还款5万元,余款3万元在10日内还清。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梁某荣的筹款1万、2万、3万地增加,当从礼纪镇一朋友处筹到最后2万时,已是下午6点,银行柜台已停止办理业务,通过自助银行转账则需要24小时,梁某荣夫妇非常紧张。执行法官看到这种情形,主动带着梁某荣的妻子到礼纪镇,从筹款人处带回2万元现金,梁某荣夫妇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10天内还清全部款项。办完这些,已经是晚7时。
8月18日下午1时40分,梁某荣的妻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已经筹够3万元,请法官办理退还车辆手续。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加班加点制作结案通知书和退还物品清单,并屏蔽梁某荣夫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梁某荣接过车钥匙,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了开头的那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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