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带着警察抓“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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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毒贩一碰面开着车就逃
本文来自织梦
    逃跑中车辆撞上电线杆,“下线”跑了“上线”被抓,车内搜出35包毒品可疑物
织梦好,好织梦
    南国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王忠新何慧蓉通讯员郭媛媛)8月30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对王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市人大、政协、检察院、禁毒委成员单位代表、人民陪审员、调解专员等近百人观摩庭审,并通过官方微博播放庭审视频。 织梦好,好织梦
    经查,2016年11月21日,万宁市公安局民警抓获贩卖毒品嫌疑人李某军,李某军承认其贩卖毒品的事实,并供认他的上线是王某,同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民警将李某军带到定安县定城镇,由李某军电话联系王某购买毒品,双方约定在定城镇见龙大道工商银行附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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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22时许,王某开一辆皇冠小轿车到达约定地点,李某军根据民警的安排进入王某的小轿车欲与王某交易毒品,但李某军上车后突然叫王某开车逃跑,王某驾车逃至见龙大道天天加油站路段时,撞到路边电线杆后被公安民警抓获,李某军趁机逃脱。民警当场缴获王某驾驶的一辆皇冠小轿车,从车上缴获的挂包内搜出35包毒品可疑物。 本文来自织梦
    经鉴定,35包毒品可疑物中,其中18包共净重38.1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17包毒品可疑物共净重70.4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外1包可疑物净重69.6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检方认为,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非法贩卖,且数量总共折算为178.23克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且毒品罪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