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驾驶证审验的相关规定。以下195名驾驶人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请尽快办理相关业务。
织梦好,好织梦
    ☆相关规定
织梦好,好织梦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内容来自dedecms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五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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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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