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業績報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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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创业板 ( 「 创业板」)之特点
创业板乃为较於联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上市的市
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後方
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明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
验丰富的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新兴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承受较於
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为高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
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 本公司」)各董事 ( 「 董事」)愿就本报告所载
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
则 ( 「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
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
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任何
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声明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2
摘要 9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10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11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12
其他资料 1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2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业务回顾及展望
广告及媒体业务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 ( 统称为「 本集团」)由2004年4月开始营运,是一间在香
港及新加坡经营、规模完善的数码户外 ( 「 户外」)媒体公司。本集团首倡於办公室及商业大厦的电梯大堂设置平面
显示屏幕播放广告的概念,并以此组成规模庞大的网络。以本集团设置数码平面显示屏幕的选定地点的数量计算,
本集团是香港及新加坡的最大数码户外媒体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已於香港及新加坡的1,601个选
定地点设置其平面显示屏幕。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设置平面显示屏幕的选定地点数目较去年同期的对比如下:
地区 网络
截至2017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截至2016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香港 办公室及商业大厦网络 601 601
香港 店内网络 ( 万宁) 244 246
香港 住宅网络 245 217
新加坡 办公室及商业大厦网络 511 518
选定地点总数 1,601 1,582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已在其办公室及商业大厦数码户外媒体网络所覆盖的1,112幢位於香港及
新加坡的办公室及商业大厦,以及於其店内数码户外媒体网络所覆盖的244间香港万宁连锁零售商店内设置其品
牌平面显示屏幕。
本集团进一步利用现有基建及其与香港领先房地产发展商的关系,在香港大型私人屋苑拓展其数码户外媒体网络 ( 住
宅数码户外媒体网络)。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已於其住宅数码户外媒体网络所覆盖的245个香港大型私人
屋苑设置其品牌平面显示屏幕。
於其香港户外广告牌媒体网络内,本集团继续持有尖沙咀 ( 「 尖沙咀」)交汇处行人隧道及中间道行人隧道 ( 共三条行
人隧道)的独家广告销售权。此地下公共运输交汇处位於香港其中一个最繁忙的游客区及商业区之下,连接尖沙咀
港铁站及尖东港铁站。此外,本集团继续持有通往尖沙咀诺士佛台的超长行人道沿路广告牌的独家广告销售权。
诺士佛台被喻为九龙「 兰桂坊」,位处尖沙咀核心地段,乃深受欢迎的晚膳╱夜生活及消闲热点,区内国际╱本地
餐厅及酒吧林立,为本地消费者及旅客提供餐饮服务。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本集团亦持有香港遮打道及干诺道中交界的行人隧道天台及侧壁的广告牌独家广告销售权。此广告牌正位於香港
金融中心中环区心脏的地标文华东方酒店侧,面朝经中环通往港岛东区及西区的所有车流。
於其新加坡户外广告牌媒体网络内,本集团近期与位於One-North Buona Vista的Galaxis订立合作夥伴关系,并夺
得所有媒体及活动空间的独家广告销售权。Galaxis为一个设备先进的新式商务空间,在启汇园中心地带,拥有当
代最好的都市生活及零售活动设施。Galaxis坐落於One-North地铁站之上,为连接One-North商业中心内所有其他
商业大厦的「 门户」。One-North商业中心占地200公顷,策略性地位於新加坡核心地段,旨在汇集世界一流的研究
设施及商业园区。
本集团继续持有AZ @ Paya Lebar大厦的全新广告牌独家广告销售权。该大厦位於Paya Lebar、Ubi及Tai Seng区心
脏地带,为新加坡最繁忙的商业及工业中心之一,面向Paya Lebar Road、Ubi Avenue 2及Circuit Link交汇处的密集
车流。Paya Lebar Road亦为连接一条主要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其出口及入口仅相距500米。该广告牌亦以AZ @
Paya Lebar大厦正对面的麦克弗森地铁站进出人流为受众。
此外,本集团继续持有第壹莱佛士坊 ( 「 第壹莱佛士坊」,位於Raffles Green前方)超大型LED屏幕的独家经营及广告
销售权。第壹莱佛士坊为新加坡三大高楼之一,并为新加坡金融区中心位置的地标。另外,本集团继续持有乌节
门新行人道的独家广告销售权 ( 静态及数码)。该行人道形成地下通道的一部分,直接连接索美塞地铁站及乌节路
两旁。乌节门为横跨乌节路两旁的唯一一个购物商场,并由玻璃管道天桥及地下通道连接 — 形成一道通往新加坡
繁华购物地带的「 门户」。
本集团亦持有新加坡Fortune Center的广告牌独家广告销售权;其位处熙来攘往的Bugis区中心,并面向Middle
Road与Waterloo Street交汇处的所有车流。本集团亦持有新加坡拱廊的大型LED发光广告牌独家广告销售权以及
进行活动推广之处的独家销售权;拱廊面向繁忙的Raffles Green,位於莱佛士地铁站正上方,正位於新加坡金融区
中心位置。另外,本集团持有新加坡Furama City Centre Hotel正门的广告牌独家广告销售权。该酒店位於文化底蕴
丰厚且历史悠久的繁华唐人街中心。交通异常繁忙的Eu Tong Sen Street及New Bridge Road的途经车流及人群均会
留意到该大型发光广告牌。
本集团将继续致力於拓展其数码户外媒体网络,由一次一个选定地点开始循序递进增加,并於其静态户外广告牌
媒体网络内物色新的静态户外地点。
4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证券经纪业务
於2016年,本集团收购卓莱有限公司 ( 「 卓莱」)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基石证券有限公司 ( 「 基石证券」),统称「 GCL
集团」。基石证券为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受规管活动 ( 证券交易)业务的持牌法团。基石证券主要
业务为就联交所提供的产品向其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於2016年11月的收购事项完成後,本公司开始涉足金融服务行业。随着 《 沪港通》及 《 深港通》的启动,预期香港
证券市场将从该等互联互通计划中受益,而更多资本将流入香港证券市场,长远而言将对股市成交额产生正面影
响。基於上文所述,我们相信本集团的证券经纪业务将可从上述市场趋势中获利。
基石证券已於2017年3月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 证监会」)批准孖展融资业务,并以本集团的内部资源开
展孖展融资业务。为应付基石证券客户的孖展贷款融资需求,本集团於2017年4月动用短期贷款融资约
44,000,000港元为注资基石证券提供资金。孖展贷款融资迅速增长,且在注资後不久,孖展融资的利用率已达致
证券及期货 ( 财政资源)规则 ( 「 财政资源规则」)对持牌法团流动资金的规定上限。考虑到孖展融资业务增长势头乐
观以及孖展融资收入的贡献乃证券公司的核心部分後,本公司建议按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四股供股股份之基
准以每股供股股份0.23港元之认购价进行供股 ( 「 供股」),以筹集约204,000,000港元的所得款项净额,其中不超过
约138,000,000港元将用於进一步向基石证券注资,以加快基石证券的业务增长及拓展证券经纪业务。供股已於
2017年9月完成。有关供股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9月21日的公布 ( 统称「 供股
公布」)、日期为2017年8月3日的通函以及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的招股章程。
回顾期间,证券经纪业务的总收益约为5,400,000港元,当中包括利息收入约2,500,000港元。於2017年9月30日,
基 石 证 券 客 户 账 户 的 净 资 产 总 值 约 为3,200,000,000港 元,而 孖 展 客 户 及 现 金 客 户 的 资 产 净 值 分 别 约 为
1,300,000,000港元及1,900,000,000港元。孖展贷款融资约79,300,000港元仅授予五名孖展客户,资产净值约为
571,000,000港元,孖展贷款净资产比率约为13.9%。有关比率显示基石证券仍有空间扩大孖展融资业务的规模。
於本报告日期,孖展贷款已超过100,000,000港元。管理层有信心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将加强基石证券的财务资源,
并在不久将来对孖展融资的发展有所贡献。
依赖基石证券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在行业内良好声誉的支持,董事乐观认为基石证券将继续通过广阔的业务平台
拓宽其客户基础,并凭藉具优势的协同效益扩大其在行业中的版图,从而优化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回报。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电影开发、制作与发行业务
自本集团於2004年4月成立以来,本集团一直从事媒体、广告及内容制作业务。於2012年2月,本集团开始参与
区内领先游戏、综合度假村以及旅游业品牌的微电影制作,以於中国最大的线上电视公司优酷土豆股份有限公司
及中国其他领先的线上影片网站及社交媒体平台作媒体投放。自此,本集团一直寻求可行策略以进一步扩展本集
团的媒体业务,并物色及收购适合而有关大众媒体、电影制作及发行、新媒体内容制作及娱乐相关的项目的投资
或业务项目。监於中国社交媒体网络日益普及带动媒体内容需求增加、IMAX电影院数目增加、受众更容易取得媒
体内容以及有关 「 超级英雄」体裁的电影於世界各地均票房大卖,本公司尝试向前迈出一大步,以扩充其业务范畴,
并转型为媒体内容供应商。
於2015年8月,本集团成功落实其首次收购,即收购Ricco Media Investments Limited ( 「 RMI」) ( 其间接持有Stan Lee
Global Entertainment, LLC ( 「 SLGE」)之75%股权)。SLGE之余下25%股权由POW! Entertainment, Inc.所拥有。SLGE
从事电影发展、制作及发行业务,以概念、前期纲要及╱或电影剧本的形式拥有电影制作知识产权,其中三部电
影已进入脚本开发阶段,目标於未来两至三年开始正式拍摄,分别为Realm ( 由「 三剑侠3D双城暗战」 及「 新铁血战
士」 编剧Alex Litvak所编写)、The Annihilato( r 由「 冰河世纪2:融冰之灾」 及「 霹雳猫」 编剧Jim Hecht所编写)以及
Replicator & Antiligh( t 由「 午夜邂逅」 及「 真爱BJ4」 编剧Chris Shafer及Paul Vicknair所编写)。有见Stan超级英雄角
色的非凡成就以及新发行超级英雄电影的未来计划後,本公司极有信心超级英雄电影及Stan的超级英雄角色将继
续大受欢迎。
为就投资於SLGE而周密地发展本公司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并无参与正开发电影的实际制作或拍摄,该等程序均留
待作为合作夥伴的荷里活及╱或中国工作室进行,而本公司相信彼等具备所需的电影制作信誉、经验及往绩。本
公司亦不会参与电影的实际发行或市场推广。本公司的工作只限於开发知识产权,即SLGE所拥有的超级英雄角色。
电影项目一经开发,本公司将夥拍顶尖工作室制作电影,而本公司将仅作为制作成本的制作权益投资者之一参与
项目。
根据上述财务资源的安排,本公司将以制作权益的形式承担电影项目的所有开发成本及部分制作成本。一旦电影
准备投入制作,本公司将需要大量资金以为制作成本的短缺提供资金。本公司将考虑不同的筹资渠道 ( 如股权或债
务融资),以满足开发及制作电影项目的资金需求。
6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财务回顾
截至2017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截至2016年
9月30日止九个月 变动%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港元 港元
收益 67,537,232 57,519,555 17%
毛利 40,080,200 35,615,737 13%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 附注1) (10,968,859) (5,168,503) 不适用
亏损净额 (17,344,202) (13,739,743) 不适用
附注1: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乃指扣除融资成本、所得税、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摊销、分占合营企业之溢利╱ ( 亏损)、
无形资产摊销前之盈利,并扣除非控股权益应占期内全面亏损总额。尽管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为全球广告及媒体行业广泛用作经营表现、
杠杆及流动性之指标,惟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并非经营表现之计量,不应被视为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净额。本集团息税折旧
摊销前盈利之计算或与其他公司类似名目之计量不相同。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收益及毛利均较去年同期录得增长。本集团的收益约为68,000,000港元,
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7%。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毛利约为40,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3%。毛利率由约62%
轻微下跌至约60%,乃由於部分广告牌租金上升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经营开支总额约为57,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4%。该升幅是
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11月收购证券经纪业务所涉及之行政开支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负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约为11,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录得本集团
负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约5,200,000港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7,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录得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3,000,000港元。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完成供股
於2017年9月22日,本公司完成供股,供股按本公司股东於记录日期2017年8月30日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
四股供股股份进行,认购价为每股供股股份0.23港元,合共发行917,673,792股本公司供股股份 ( 「 供股」)。本集团
自供股筹得合共约211,000,000港元,经扣除相关开支约7,000,000港元後,已收到约204,000,000港元的所得款
项净额。有关供股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9月21日的公告、日期为2017年8月3
日的通函以及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的招股章程。
流动资金与财务资源
於回顾期间,本集团以内部产生资源、短期贷款及供股所得款项净额拨支其日常经营。截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
已将约45,000,000港元用於悉数偿付短期贷款的本金额及应计利息,约138,000,000港元则用於向基石证券注资以
发展其孖展贷款融资业务。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约为278,000,000港元 (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净额76,800,000港元),而於2017年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则约为192,000,000港元 ( 2016年12月
31日:73,200,000港元)。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概无尚未清偿借款。
负债比率
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的负债比率 ( 以本集团的借款总额除以股东资金计算之百分比)为零 ( 2016年12月31日:
零)。
外汇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由於本集团於新加坡的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均以新加坡元计值,因而面
临有关其於新加坡经营的外币风险。尽管RMI集团的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均以美元计值,但由於联系汇率
制度,RMI集团所涉及的外币风险并不重大。本集团将会密切监察其外币风险状况。於回顾期间,本集团并无从事
任何衍生业务,亦无引入任何金融工具以对冲其外币风险。
资本架构
本公司股份於2011年7月28日在联交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的资本由普通股及资本储备组成。本公司建议增加法
定股本由100,000,000港元至500,000,000港元已於2017年8月22日的股东特别大会获股东批准。供股於2017年
9月22日完成後,本公司有1,147,092,24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已发行股份。
8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续)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派付任何股息 (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
雇员资料
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有107名雇员 ( 2016年9月30日:92名),包括执行董事在内。截至2017年9月30日
止九个月,本集团的总员工成本 ( 包括董事薪酬)约为31,000,000港元 ( 包括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而去年同期则
约为26,100,000港元。薪酬乃参照市场标准及个别雇员的工作表现、资历及经验厘定。
除基本薪金外,本集团或会根据本集团的业绩及雇员个人表现发放花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概无向
任何雇员或董事发放花红。其他员工福利包括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供款以及购股权。
持有的重大投资
除於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於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并无於任何公司的股本
权益中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有关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以及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於回顾期间,本集团概无作出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亦无有关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
其他计划。
资产抵押
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任何资产 ( 2016年12月31日:无)。
或然负债
於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 2016年12月31日:无)。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9
摘要
? 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收益约为68,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7%。
? 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毛利约为40,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3%。毛利率由约
62%轻微下跌至60%,乃由於部分广告牌租金上升所致。
? 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经营开支总额约为57,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4%。该升
幅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11月收购之证券经纪业务所涉及之行政开支所致。
?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负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约为11,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录得
本集团负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约5,200,000港元。
?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7,000,000港元,而於截至2016年9
月30日止九个月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3,000,000港元。
?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亏损为6.30港仙,而去年同期则录得每股亏损9.01港仙 ( 重列)。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派付任何股息。
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同
期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10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 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附注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收益 3 23,827,785 20,903,553 67,537,232 57,519,555
销售成本 (9,957,919) (8,505,126) (27,457,032) (21,903,818)
毛利 13,869,866 12,398,427 40,080,200 35,615,737
其他收入 729,461 246,947 1,399,740 431,054
行政开支 (19,570,293) (15,576,778) (57,090,408) (46,087,890)
经营亏损 (4,970,966) (2,931,404) (15,610,468) (10,041,099)
融资成本 (797,275) (14) (1,617,001) (3,698,644)
分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 – (116,733) –
除所得税前亏损 (5,768,241) (2,931,418) (17,344,202) (13,739,743)
所得税开支 4 – – – –
期内亏损 (5,768,241) (2,931,418) (17,344,202) (13,739,743)
其他全面收益╱ ( 亏损)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货币汇兑差额 215,532 (261,827) 1,363,569 853,854
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5,552,709) (3,193,245) (15,980,633) (12,885,889)
以下应占期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5,704,934) (2,708,261) (17,077,274) (13,116,164)
非控股权益 (63,307) (223,157) (266,928) (623,579)
(5,768,241) (2,931,418) (17,344,202) (13,739,743)
以下应占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5,489,136) (2,970,015) (15,713,383) (12,262,188)
非控股权益 (63,573) (223,230) (267,250) (623,701)
(5,552,709) (3,193,245) (15,980,633) (12,885,88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6 ( 重列) ( 重列)
基本及摊簿 ( 港仙) (1.73) (1.12) (6.30) (9.01)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资本储备 汇兑储备 购股权储备 累计亏损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月1日的结余 ( 经审核) 3,823,641 333,877,058 (176,467,450) (2,668,609) 2,020,536 (62,328,187) 98,256,989 30,440,966 128,697,955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的权益变动
全面亏损
期内亏损 – – – – – (13,116,164) (13,116,164) (623,579) (13,739,743)
其他全面收益╱ ( 亏损)
货币汇兑差额 – – – 853,976 – – 853,976 (122) 853,854
全面亏损总额 – – – 853,976 – (13,116,164) (12,262,188) (623,701) (12,885,889)
与拥有人的交易
供股
— 已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19,118,204 110,885,583 – – – – 130,003,787 – 130,003,787
— 供股开支 – (4,234,095) – – – – (4,234,095) – (4,234,095)
与拥有人的交易总额 19,118,204 106,651,488 – – – – 125,769,692 – 125,769,692
於2016年9月30日的结余 ( 未经审核) 22,941,845 440,528,546 (176,467,450) (1,814,633) 2,020,536 (75,444,351) 211,764,493 29,817,265 241,581,758
於2016年12月31日及
2017年1月1日的结余 ( 经审核) 22,941,845 440,528,546 (176,467,450) (3,192,246) 2,020,536 (81,788,809) 204,042,422 35,470,661 239,513,083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的权益变动
全面亏损
期内亏损 – – – – – (17,077,274) (17,077,274) (266,928) (17,344,202)
其他全面收益╱ ( 亏损)
货币汇兑差额 – – – 1,363,891 – – 1,363,891 (322) 1,363,569
全面亏损总额 – – – 1,363,891 – (17,077,274) (15,713,383) (267,250) (15,980,633)
与拥有人的交易
供股
— 供股所得款项 91,767,379 119,297,593 – – – – 211,064,972 – 211,064,972
— 供股开支 – (6,893,907) – – – – (6,893,907) – (6,893,907)
非控股权益注资 – – – – – – – 11,300,000 11,300,000
与拥有人的交易总额 91,767,379 112,403,686 – – – – 204,171,065 11,300,000 215,471,065
於2017年9月30日的结余 ( 未经审核) 114,709,224 552,932,232 (176,467,450) (1,828,355) 2,020,536 (98,866,083) 392,500,104 46,503,411 439,003,515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12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2011年1月28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 ( 2010年修订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登记办事处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其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北角威菲路道18号万国宝通中心6楼603室。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i)提供户外广告服务、(ii)护肤产品零售、(iii)提供早期儿
童教育、(iv)电影发展、制作及发行及(v)证券经纪业务。
本公司的第一上市地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创业板 ( 「 创业板」)。
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 香港会计师
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会计准则 ( 「 香港会计准则」))及联交所创业
板证券上市规则 ( 「 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编制。
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应与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一并阅读,其乃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除另有指明者外,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乃以港元 ( 「 港元」)呈列。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3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 续)
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 续)
会计政策及披露资料的变动
下列新订或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於2017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期间首次强制采用。采
纳该等新订或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 修订本) 现金流量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 修订本) 所得税
本集团并未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本集团现正评估该等
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将会造成的影响,但仍未能确定该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会否对其营运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 收益及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人 ( 「 主要营运决策人」)已统一被识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呈报以评
估表现并分配资源。主要营运决策人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管理层定期按不同活动审阅经营业绩。管理层评估下列经营分部的表现:
— 广告及媒体
— 护肤产品零售
— 提供早期儿童教育
— 电影发展、制作及发行
— 证券经纪业务
管理层根据毛利的计量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14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 续)
3 收益及分部资料 ( 续)
截至2017年及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就可呈报分部而提供予主要营运决策人的分部资料如下:
广告及媒体
护肤产品
零售
提供早期
儿童教育
电影发展、
制作及发行
证券经纪
业务 总计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分部收益 54,186,110 6,317,054 1,842,527 – 5,191,541 67,537,232
分部业绩 30,200,629 2,919,911 1,768,119 – 5,191,541 40,080,200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分部收益 53,812,713 3,117,033 589,809 – – 57,519,555
分部业绩 33,852,536 1,182,746 580,455 – – 35,615,737
4 所得税开支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
於该等未经审核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内概无就香港、新加坡及美国利得税作出拨备。香港、新加坡及美国的
利得税税率分别为16.5% ( 2016年:16.5%)、17% ( 2016年:17%)及40% ( 2016年:40%)。
5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派付任何股息 (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5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 续)
6 每股亏损
(a) 基本
截至2017年及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业绩除以期内已发行普
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於2017年9月22日,本集团按於2017年8月30日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四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
股供股股份0.23港元完成917,673,792股供股股份之供股。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期间的每股基本及
摊薄亏损经已重列以计及供股中按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期间後的市价折让价发行之供股股份。发行
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已获追溯增加,以反映供股折让。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期间,已发行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於重列前为1,384,446,775股。
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
2017年 2016年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 港元) (17,077,274) (13,116,164)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71,096,973 145,574,579
每股基本亏损 ( 港仙) (6.30) (9.01)
(b) 摊薄
由於截至2017年及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均具有反摊薄影响,故於该等期间的每
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7 批准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第三季财务资料於2017年11月9日获董事会批准。
其他资料
16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7年9月30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 ( 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 (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
条例所述登记册,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所述董事进行买卖的必守标准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
淡仓如下:
(i) 於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 「 股份」)、本公司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好仓
董事姓名 权益性质 所持股份数目
所持相关
股份数目
( 附注1) 总计
本公司股权的
概约百分比
( 附注4)
安锡磊 受控法团权益 ( 附注2) 340,000,000 – 340,000,000 29.64%
黄雄基 受控法团权益 ( 附注3) 69,079,800 – 69,079,800 6.02%
实益拥有人 – 85,627 85,627 0.01%
陈志强 实益拥有人 – 85,627 85,627 0.01%
附注:
1. 为本公司根据於2011年3月26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权益应占之个人权益,董事於该等购股权之权益详情载於下文 「 於
本公司购股权的好仓」 一节。
2. 此等股份由Profit Cosmo Group Limited直接持有,Profit Cosmo Group Limited由安锡磊先生 ( 「 安先生」)拥有40%权益,因此,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安先生被视为於此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3. 此等股份由iMediaHouse Asia Limited ( 「 iMHA」)直接持有,iMHA由iMediaHouse.com Limited拥有约67.09%权益,而iMediaHouse.
com Limited由黄雄基先生 ( 「 黄先生」)全资拥有。iMHA的余下权益由黄先生最终全资拥有的实体持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黄先生被视为於此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4. 就本节而言,本公司之股权百分比乃基於2017年9月30日已发行之1,147,092,240股股份的基准计算。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7
其他资料 ( 续)
(ii) 於本公司购股权的好仓
购股权╱相关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授出日期 行使期 每股行使价
於2017年
7月1日
尚未行使 期内授出 期内行使 期内注销╱失效
於2017年
9月30日
尚未行使
港元
黄雄基 2011年12月20日 2011年12月20日至
2021年12月19日
2.920
( 附注)
81,434
( 附注)
– – – 85,627
( 附注)
陈志强 2011年12月20日 2011年12月20日至
2021年12月19日
2.920
( 附注)
81,434
( 附注)
– – – 85,627
( 附注)
附注:自2017年9月22日起,行使价及购股权数目已因供股完成而作进一步调整。因此,於2017年9月30日至本报告日期,黄雄基先生
及陈志强先生各自於赋予其权利可按行使价每股2.777港元认购最多85,627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的购股权中拥有权益。有关
购股权调整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之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7年9月30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 ( 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存置之登记册内记
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所述董事进行买卖的必守标准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其他权益或淡仓。
18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其他资料 ( 续)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及淡仓
於2017年9月30日,就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所知,下列人士 ( 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
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记录的权益或淡仓:
於股份的好仓
股东姓名 身份 所持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股权的
概约百分比
Profit Cosmo Group Limited ( 附注1) 实益拥有人 340,000,000 29.64%
刘彦红 ( 附注1) 受控法团权益 340,000,000 29.64%
iMediaHouse Asia Limited ( 附注2) 实益拥有人 69,079,800 6.02%
iMediaHouse.com Limited ( 附注2) 受控法团权益 69,079,800 6.02%
附注:
1. 此等股份由Profit Cosmo Group Limited ( 「 PCG」)直接持有,PCG由刘彦红先生 ( 「 刘先生」)拥有60%权益及安锡磊先生 ( 「 安先生」)拥有
40%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先生及安先生被视为於此等股份中拥有权益。安先生的权益於上文「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
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一节中披露。
2. 此等股份由iMediaHouse Asia Limited ( 「 iMHA」)直接持有,iMHA由iMediaHouse.com Limited ( 「 iMH」)拥有约67.09%权益,而iMH由黄雄
基先生 ( 「 黄先生」)全资拥有。iMHA的余下权益由黄先生最终全资拥有的实体持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iMH及黄先生被视为於
此等股份中拥有权益。黄先生的权益於上文「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一
节中披露。
3. 就本节而言,本公司之股权百分比乃基於2017年9月30日已发行之1,147,092,240股股份的基准计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7年9月30日,概无其他人士 ( 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
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记录的权益或淡仓。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19
其他资料 ( 续)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概无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而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出售本
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竞争及利益冲突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概无本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从事与本
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而其条款的严格程度不逊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
载的交易必守标准。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据本公司所知,於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概无任何
不遵守该交易必守标准及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的事宜。
企业管治常规
配合及遵循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之公认标准一贯为本公司最优先原则之一。董事会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带领本
公司迈向成功及平衡股东、客户及雇员之间利益之因素之一,而董事会致力於持续改善该等原则及常规之效率及
成效。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公司一直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载列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 「 守
则条文」),惟以下除外:
根据守则条文第E.1.2条,董事会主席 ( 「 主席」)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安锡磊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於2017年5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 「 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强先生获主席授权
代表其担任大会主席。
20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 2017 年第三季业绩报告
其他资料 ( 续)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 ( 「 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不时生效之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审核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为就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审阅财务报表并就财务申报提供重大意见。其亦已获委
授权及责任,以检讨本公司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於必要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审核委员会现时由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李智华先生 ( 审核委员会主席)、陈志强先生及刘美盈女士。
本集团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并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审核或审阅,惟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而其认为第三季财务资料已遵守适用会计准则、联交所及法律规
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会命
Focus Media Network Limited
主席
安锡磊
香港,2017年11月9日
於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安锡磊先生 ( 主席)、黄雄基先生、陈小平先生、莫伟贤先生、林凯如女士及王
钧先生为执行董事;以及陈志强先生、李智华先生及刘美盈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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