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之窗最新报道 (记者:某天 王大友)万宁市3名村民将万宁市政府告到法院。据了解,这3名村民是三兄弟。三兄弟诉称,他们在向村委会和镇政府申请建房获批后,盖两间瓦房住了23年,从来没有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可到了2011年,当地村民小组却拿着土地证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拆房走人。他们认为万宁市政府的颁证和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相互矛盾。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盖房住了20多年,三兄弟被要求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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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自己的家乡,除了留在村里,我哪里都不想去。”家住万宁长丰镇的村民符斌如是说。
63岁的符斌称,他的二弟符楠60岁,三弟符晗57岁,三兄弟在万宁长丰镇马坡村住了大半辈子。 dedecms.com
2011年的一天,符斌三兄弟突然接到万宁市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马坡村委会某村民小组要求符斌三兄弟停止侵权,拆除在该村民小组修建的两间瓦房和围墙,并恢复土地的原状。
万宁法院一审查明,1983年6月,符楠、符晗向长丰镇马坡村委会申请使用涉案宅基地,村委会1984年讨论同意并报长丰镇政府,长丰镇政府在1987年审核同意。在庭审的过程中,原告方拿出了万宁市政府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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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万宁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村民小组的诉请,后原告上诉。2012年3月,海南一中院裁定此案发回重审。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如果当初镇政府不让我们建房,我们不可能强行盖房子。市政府的颁证和镇政府的行政行为怎么会相互矛盾呢?”拿着一本《行政诉讼法》,符斌称他原本想好好安度晚年,没想到竟要为打官司而研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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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状告市政府,诉请撤销土地证
符斌三兄弟被告到法院才得知,2004年,万宁市政府曾给原告村民小组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
今年2月,符斌三兄弟赶到海口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万宁市政府告到海南一中院,请求撤销万宁市政府2004年颁发给第三人马坡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的涉案土地所有权证。
符斌三兄弟诉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符家挤在狭小的旧房里,经过向马坡村委会和长丰镇政府申请并审核同意,1988年,他们三兄弟在长丰镇马坡村委会建起两间瓦房和围墙。三兄弟和家人住了23年,从来没有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2011年,某村民小组起诉称,三兄弟盖房所在范围在万宁市政府所颁土地证范围内。符斌三兄弟认为,他们的宅基地审批行为在先,万宁市政府的颁证行为在后,政府在进行土地登记时未尽审慎义务,应依法撤销。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万宁市政府辩称,其颁发涉案土地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斌等3名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时限,且其以个人名义提起本案行政诉讼,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织梦好,好织梦
据悉,海南一中院近日开庭审理该起行政诉讼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编辑:青玉 高天海 林海涛 许文强)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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