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虾塘被推毁 养殖户要求巨额赔偿

移动版  2014-12-28 10:45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原先是虾塘,如今空空一片(南海网见习记者高鹏摄)

  南海网4月21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高鹏)“退塘还林工作是好事,我们虾农也十分支持,可万宁市林业局这样的做法却让我们难以接受。”近日,记者接到万宁市部分对虾养殖户的投诉称,万宁市林业局在执行退塘还林工作过程中随意调整标准,而且在推掉虾塘前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并称万宁市林业局某领导的亲戚也在附近养虾,但其虾塘却未遭遇同样的对待。 内容来自dedecms

  对于虾农的上述说法,万宁市林业局相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了否认。

内容来自dedecms

  养虾塘被毁,养殖户180万元损失怎么办

copyright dedecms

  万宁市山根乡八宝村华明海滩对虾养殖户丁亚初介绍,他和翁应国、蔡业省等6人于2002年在万宁市山根乡八宝村华明海滩建设起对虾养殖基地,创立海南省万隆对虾养殖公司(下称万隆公司)。2010年3月21日,万宁市林业局局长莫儒钊带领100余人赶到虾塘,并指派推土机摧毁约50亩虾塘的堤岸,剪断供电线路,割破防水布,拆毁水、电、排水管道等设施,塘里养殖的6万斤对虾随决口的水流冲进沙滩和大海。按当时市场价17.8元/斤计算,6万斤对虾损失上百万元,而虾塘设施损失80余万元,损失共约180万元!

copyright dedecms

  万宁市林业局未发任何通知就执法 内容来自dedecms

  “我们真的想哭啊,万宁市林业局这次把我们的50亩虾塘摧毁,事先没有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也没有正规的执法依据。我们养殖户现场没法阻止林业局的行动,现在只剩4口虾塘赖以为生。”虾养殖户丁亚初苦恼地说。“我们要求万宁市林业局拿出合法的依据,说明他们是严格按照程序摧毁我们的虾塘。”“他们如果事先通知,我们就联系老板来买虾了啊!这一推全完了!”另一养殖户蔡业省说。 本文来自织梦

  养殖户相关材料齐全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南海网记者在对虾养殖户丁亚初提供的材料上看到,2001年12月10日万隆公司和万宁山根乡华明村委会第10至第14经济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万隆公司向万宁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在山根乡八宝村海滩建设高位池的请示》,万宁市政府于2002年4月10日下发批复:经研究同意万隆公司在山根乡华明村委会分洪南侧范围内的海岸沙滩地建设高位虾池,虾池需符合该区域海水养殖规划和施工技术要求,确保从最高潮线起向岸伸延200米范围内的特殊林带不被侵占、破坏。 2002年7月,万宁市发展计划局对万隆公司创办对虾养殖立项申请作出批复,同意该公司自筹90万元,租地建设高位池对虾养殖基地。2002年7月10日,海南省林业局作出《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该公司征用林地建设高位池养殖项目,并要求依法缴纳有关补偿费用。2009年7月23日,万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万宁市2009年海防林建设退塘还林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对沿海防护林带规划范围内所挖的虾塘,进行限期退塘还林,并以镇为主,按照当年度每亩1万元发放退塘还林补助金(其中镇工作经费300元/亩)。根据该《通知》的附件《万宁市2009年基干林带退塘还林小班调查记录表》显示,丁亚初需要退塘48亩(丁亚初,原表错别字为邓亚初)。2009年11月25日,山根镇政府与丁亚初签订《退塘协议书》,养殖户丁亚初愿将其总面积为48亩的9口虾塘填复,双方约定了补助款。随后,丁亚初率领合伙养殖户,依约完成48亩虾塘退塘工作。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50亩虾塘被推毁,设备闲置

copyright dedecms

  记者在华明海滩看到,3月21日被毁50亩的虾塘一片狼藉,到处是被割破的虾塘防水布,数十台增氧机等设备都闲置在一边,仅有4口虾塘仍在养殖。 内容来自dedecms

  万宁市林业局:执法已申请,至今未获批准 内容来自dedecms

  2010年4月20日上午,万宁市林业局肖姓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是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开展退塘还林工作,丁亚初等人被推平的98亩虾塘全部都是由最高潮线起向岸伸延200米范围内的林带,应依法予以推平退塘还林。其中,先期退塘还林的48亩虾塘,是双方无异议、依法签协议填平的,这次推平的50亩虾塘由于前期时间紧、任务重而遗留下的。此次执法前,市林业局、镇政府以书面形式在现场贴了通知,他们还拍了照片。此次林业局对八宝村华明海滩推平虾塘的执法,已经向万宁市政府申报,但至今还未接到批准。当记者提出查阅公示、通知、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肖副局长以全部资料都在退塘还林工作小组手中,下午才能提供。记者4月20日下午15时40份来到万宁市林业局,但该局办公室人员称,肖副局长在外开会,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织梦好,好织梦

本文来自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5275-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