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拿出一份2010年10月25日的《万宁市洪涝灾害救灾物资拨付情况登记表(村委会专用)》,称表上的物资根本没有发放到村民小组。另据翁某反映,坡仔村委会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翁永清,于2009年以个人名义以4万元的价格,将该村旧村委会办公室及周边土地“永久性”转让给卫生员黄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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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万宁市后安镇坡仔村委会村民翁某向商报记者反映,2010年万宁发生洪水灾害后,以该村村委会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翁永清为主的村干部,涉嫌私吞大约价值几万元的救灾大米、猪肉、鱼以及蔬菜等救灾物资,并且为了欺瞒上级部门,他们还伪造物资接收表并冒充村民小组组长签名。后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已对此事作出处理意见,记者若要查看需提供万宁市宣传部门的采访介绍函。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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