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问题解了

移动版  2015-01-16 02:0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 本报记者 符王润 特约记者 陈循静 

  “阿叔,你的证明我开好了,公章也盖好了,你在这里签个名吧。”4月9日上午9时许,在万宁市东澳镇岛光村村委会的便民服务点办公室内,基层政府雇员黄小洪正在帮助村民老刘办理房屋租赁证明。

  黄小洪是常驻岛光村的基层政府雇员。他主要协助村“两委”管理行政村的相关事务,并担任这个村的便民服务点的代办员。

  在万宁,基层政府雇员是个特殊的群体。在万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村级组织管理系列问题的进程中,他们是改革的产物。

  由于教师编制有限,万宁市存在着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师范类毕业生的遗留问题,很多等待安置的师范毕业生还曾屡次上访。

  而万宁市农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相对较弱,也是万宁市所面临的“老大难”问题。

  当两个问题“碰撞”到一起,便产生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推行基层政府雇员机制。2012年9月,万宁市政府出台方案,成立了解决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招聘基层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从225名师范类统招统分毕业生中择优录取第一批30名基层政府雇员,并安排至全市30个后进难点村任职。

  目前,万宁市先后有三批共186名基层政府雇员上岗,在行政村担任文秘和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

  在万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东屿看来,基层政府雇员的出现,有效地填补了政府对农村基层管理的漏洞。李东屿认为,现行的村民自治条例中,虽然也设置了对村干部进行制约的相关条款,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很难,村民委员会对村干部的监督成本高。同时,政府又不能过多直接干涉村一级的事务。因此,在村一级便产生了对权力监管的空白和漏洞。而身为非政府工作人员的基层政府雇员,则可以绕过村民自治条例中的种种限制,以相对中立的角度对村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除了能够对农村基层管理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外,基层政府雇员们还在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发挥了他们积极的作用,成为政府与行政村之间的桥梁。现在,基层政府雇员已经担当起农村政策宣讲员、便民服务代办员、民情民意调查员、档案资料管理员等农村工作“十大员”的作用。(本报万城4月16日电)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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