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23日讯(记者 何慧蓉)青年男子何某超雇佣人冒充平安银行、中国银联等工作人员,向商户推销POS机。之后,他通过监控POS机,将客户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的大部分款项转走。经查,何某超用该手法共诈骗69万余元。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某超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何某超今年31岁,万宁人,由于工作关系,对POS机有所了解。2015年1月至2月期间,何某超伙同吴某在海口设立公司,并招聘洪某等人为业务员;2015年3月至4月期间,他又在海口设立另一公司,并招聘高某、史某等多人为业务员。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何某超负责组织POS机货源、租赁办公场所,对业务员进行培训,让业务员冒充银联商务公司或者中国平安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客户推销安装POS机。为了骗到客户,何某超等人还给业务员准备了假名的工作牌,上面显示中国平安银行等单位。 织梦好,好织梦
陈某是海口市海秀中路一家建材商行的业主。陈某陈述称,2015年4月12日,有两名自称平安银行工作人员的女子到其店里推销POS机。4月15日,其安装了一台百富牌POS机,并交了1000元押金。后来,客人刷了多笔钱款都没到账,其到银联商务公司查证后,实该POS机是假的,其之前刷的几笔账都是通过网银转到其银行卡内的。
经查,何某超在业务员收取办理POS机户主的银行账户、身份证等材料后,将事先已绑定好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账户的POS机交给业务员上门给客户安装,对POS机户主实时监控,将客户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的大部分款项转走。2015年1月至4月期间,何某超通过上述方式骗取款项共计692136.52元。
2016年3月13日,何某超被抓获。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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