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多次抢他人财物 万宁摧毁一重大抢夺团伙--南海网

移动版  2015-01-19 18:3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海南新闻网1月13日消息:岁末年初,万宁市3名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而结伙抢夺,一个月内在万宁万城、礼纪、东澳等地连续6次作案,或趁人不备飞车抢夺妇女财物,或在光天化日之下以买东西为名入室抢夺金店、手机店,而且“抢、夺、转、销”一条龙。近日,万宁公安边防支队成功摧毁了这个重大抢夺团伙,抓获3名团伙成员,挖出6宗抢夺案件,涉案金额2万多元,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小店遭抢民警三天内擒贼 内容来自dedecms

  2005年11月30日18时许,万宁市礼纪镇太阳村委会旧村的章某(女,26岁)正在自家小卖店里为小儿子洗澡时,被两名男子抢走脖子上的金项链,然后快速跳上门外的那辆红色铃木王摩托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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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后,礼纪边防派出所根据章某描述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迅速部署警力在辖区主要出入口设卡截查犯罪嫌疑人,并在辖区进行全面调查走访,有条不紊地展开追捕布控工作。 2005年12月3日11时许,礼纪边防派出所民警接到可靠情报,抓获名形迹可疑的男青年,这两人的体貌特征与章某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很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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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挖出系列抢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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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突审,并通过章某辨认,犯罪嫌疑人陈淀(男,28岁,万宁长丰镇人)和蔡泊(男,26岁,万宁东澳镇人)对抢夺章某金项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他们所抢得的大半截金项链已于11月30日晚由另一个同伙蔡业(男,24岁,万宁东澳镇人)联系以530元销赃给林某(女,33岁,万宁万城镇人),所得现金200元用来买毒品吸食,陈淀、蔡泊各分得100元,蔡业分得30元。边防民警连夜传唤了于2005年12月3日被万宁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收戒的蔡业和在万城镇红专街开金银加工店的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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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犯罪嫌疑人陈淀、蔡泊、蔡业只承认抢夺了章某这一宗,对民警提出的其它问题要么胡说一通,要么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使审讯一度陷入僵局。为深挖隐案,支队领导再次与派出所领导、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研究审讯策略,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抽调有丰富审讯经验的业务骨干夜审日查。最终,在民警的凌厉攻势下,犯罪嫌疑人蔡泊、陈淀、蔡业终于供认了他们三人因吸毒成瘾,为筹毒资而一次又一次向独行的妇女伸出了罪恶的黑手。 dedecms.com

  专找单独女子下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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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交待,2005年11月20日6时许,陈淀、蔡泊、蔡业三人骑摩托车来到礼纪墟下市卓某(女)开的金店门口,发现只有卓某一人在看店,隔壁矿泉水店里也只有一个妇女在内。三人商定由蔡泊下手抢金项链后,蔡泊和蔡业一起走进金店里,陈淀在外发动摩托车等候。蔡泊让卓某拿出两条一共价值3000多元的金项链来看,问好价钱假装要买。当卓某开发票时,蔡泊猛地从她手中抢走这两条金项链往外跑,蔡业也跟着跑出来,跳上陈淀早已发动着的摩托车扬长而去。当天下午他们将这两条金项链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林某,三人每人分得600元,剩下200元用来买毒品共同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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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5年10月底以来,陈淀、蔡泊、蔡业三人结成抢夺团伙,有分有合,交叉作案,以女性为抢夺对象,以受害人的提包、手机、金首饰等财物为抢夺目标。三人明确分工,一人吸引受害者的注意力,一人趁受害者不备抢夺财物,另一人驾驶摩托车帮助逃跑,或者一人骑车一人抢包,动作迅速利落。每次抢得的金首饰都由蔡业联系林某销赃,所得现金除了一部分用来买毒品共同吸食,其余部分由参与作案者“按劳分配”。仅2005年11月内他们就在万城、礼纪、东澳等地连续实施抢夺6次,抢得的财物总价值2万多元。 本文来自织梦

  目前,此案已移交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做进一步审理。(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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