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宁供电局临时接电费清退公告
尊敬的张和菊用电客户: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46号)的要求,我局从2月23日起全面清退临时接电费。您于2005年在我局存入临时接电费人民币10000元,目前您个人尚未与我局取得联系,请您在2018年4月7日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据原件、银行账号等资料到万宁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临时接电费将面临被海南省物价局以查没形式上缴国家的风险,届时相关法律责任我局不予承担。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特此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万宁供电局 2018年4月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72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