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游客李女士现场投诉称其购买的水果被商家缺斤短两,接到举报后万宁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位于该市礼纪镇的欲鑫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给李女士的芒果、香水瓜、凤梨三种水果谎称共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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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游客李女士现场投诉称其购买的水果被商家缺斤短两,接到举报后万宁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位于该市礼纪镇的欲鑫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给李女士的芒果、香水瓜、凤梨三种水果谎称共计50.6斤,执法人员对李女士已购买的水果在现场进行再次称重,实际重量仅有35.9斤,少14.7斤,此次交易中该店的违法所得为361.92元。 内容来自dedecms
经执法人员调查,经营者承认趁李女士不注意的时候,在电子秤的托盘上故意放置一些杂物,以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来销售水果。该行为构成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提供商品或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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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考虑到经营者在春节期间欺诈前来旅游的消费者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给游客带来了不良的购物体验,还严重损害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性质恶劣,工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罚款3619.2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霍前龙)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73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