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宁鼓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本报万城5月14日电 (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卓琳植)记者今天从万宁市获悉,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万宁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明确2018年将全部消灭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
《意见》明确,万宁市将通过开展摸底调查、分类稳妥处理和重新进行土地发包等举措,盘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合理化解村级债务。 本文来自织梦
与此同时,万宁将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和加强人才保障等。确保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组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90%,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50%,年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20%,年集体经济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5%左右。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83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