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4月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018年4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2.8%,良级天数比例为17.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无中度污染及重度污染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6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8年4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万宁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和五指山市,排名靠后的分别是海口市、儋州市和东方市。2018年4月全省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见附表。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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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84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