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依法拆除2处违法建筑 拆违面积970平方米

移动版  2018-05-31 03:25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为有效遏制城乡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乱占国有土地或破坏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529日,兴隆区联合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该区2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违建面积970平方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三防,副市长苏子益、王世铭,兴隆区工委书记林志飞等在现场指挥拆违。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来自织梦

  

copyright dedecms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为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6条规定和《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当天上午,兴隆区联合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出动3台炮机和多辆手扶拖拉机等机械设备,依法对该2处违建地基进行拆除,并对已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兴隆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我市“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存量清零”为目标,全力推进全区的拆违工作,保持拆违势头不松懈,力度不减,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保驾护航。

dedecms.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86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