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移动版  2018-06-02 03:02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万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 12名干部被处分 织梦好,好织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王凤)日前,万宁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织梦好,好织梦

  一、万宁市后安镇石协小学原校长吴崇光、原副校长兼报账员吴传武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吴崇光亲自或授意吴传武多次通过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资金2.9万元设立“小金库”,其中吴崇光个人开支2600元,发放春节补助2800元,其余用于学校日常开销。2017年12月,吴崇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重新聘用;吴传武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重新聘用。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内容来自dedecms

  二、市卫计委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4名主管会计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7年期间,市卫计委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中心主任梁开智、副主任陈铭、主管会计蔡丽中、林媛等4人在负责乡镇卫生院财务核算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在卫生院领取补贴共计43900元,其中梁开智领取6000元、陈铭领取17200元、蔡丽中领取15000元、林媛领取5700元。2017年11月,梁开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陈铭、蔡丽中、林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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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北大镇联群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明正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徐明正担任联群村委会主任期间,提议发放春节补贴,经符学平、黄兴学、林亚菊、杨少华、杨雄山等5名村“两委”干部讨论同意,以路灯维修人员误工补助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34万元,其中徐明正领取1200元。徐明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符学平、黄兴学、林亚菊、杨少华、杨雄山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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