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拆除4420平方米违法建筑

移动版  2018-06-06 11:19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为有效遏制城乡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乱占国有土地或破坏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65日,我市对南桥镇南林居茶队、南林居红英队和南桥镇龙溪谷范围内3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违建面积4420平方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三防,副市长陈东海等在现场指挥拆违。

copyright 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dedecms.com

违建拆除后 内容来自dedecms

 

copyright dedecms

为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6条规定和《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当天,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桥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出动多辆炮机和挖掘机,对这3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来自织梦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我市“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存量清零”为目标,全力推进全市的拆违工作,保持拆违势头不松懈,力度不减,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保驾护航。

dedecms.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688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