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法院为伤者追回赔偿款14万余元

移动版  2015-02-09 18:58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法院成功运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立案第二天便让原告拿到了14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保障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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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1日,林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潘某德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林某受伤。公安机关认定两位当事人分别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经住院治疗,2014年5月20日,林某向万宁市法院起诉,请求潘某德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34722元;由于潘某德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林某并请求该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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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刻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案采取快速立案、快速排期,并对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94元减半收取1497元。办案法官还建议以庭前调解的形式,解决争议并获得双方当事人同意。 织梦好,好织梦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在万宁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林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125033.5元;被告潘某德在医疗费报销到帐后一次性向原告林某支付赔偿费用人民币2万元。(记者 王洪旭 王忠新 通讯员 冯泽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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