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郭媛媛)6月15日晚,万宁市法院再次开展“夏季风暴”行动,法官、法警前往万宁市和乐镇、万城镇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2起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拘留。
被执行人张某云拖欠申请执行人海南富友种苗有限公司西瓜种苗款22万余元一案,海南富友种苗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向万宁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张某云答应待其种植的西瓜于收获后偿还10万元,余下的再与申请执行人签订还款计划。但张某云在西瓜收获后一直到2018年清明节后才偿还5万元,之后便以种种借口推脱,不愿履行还款义务。
另一案件中,被执行人符某良拖欠申请执行人刘某和借款6.8万元。刘某和曾多次向符某良催还欠款,但符某良态度十分强硬、故意赖账。刘某和于2010年8月25日向万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并判决被告符某良应及时还款,但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又拒绝依法申报财产。
万宁市法院对2名被执行人下达拘留15日决定书,于6月15日晚执行拘留。同时,2名被执行人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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