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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名为《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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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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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今天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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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由河南省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8年7月17日提请逮捕,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24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强奸犯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27日,案件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赵某为16周岁未成年人,系在校初中学生,本人认罪悔罪,办案机关经听取被害人方面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定,依法将赵某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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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期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官微9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报道。但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办案程序尚在进行,此间进行报道是错误的,并且报道中多处表述错误、用语明显不当,造成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院已责成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整改,吸取教训。感谢和欢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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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9日 本文来自织梦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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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涉及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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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称:当事人小赵今年16岁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最终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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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博截图
随后,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张萍针对此事向媒体回应称,是宣传产生了歧义: 本文来自织梦
“这次事件有教训,从宣传的角度把握的不是太好,老百姓容易产生歧义的细节释法说理做的不够充分,比如说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说取保候审就一取了之了,这个案件还在审查起诉中,下一步我们还会严格依法办案,如果有这些话大家就不会歧义了,这些话都没有反映出来,但是工作我们都在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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