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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回应:上世纪90年代已向建委报批
城建监察执法队:已报批手续的说法站不住脚,属违章建筑,应该强制拆除。
建设部门正做进一步核实,若是违章建筑,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本报万城5月24日电(记者李域摄影报道)在海口做生意的万宁人许先生今天给南国都市报琼海记者打热线电话,他希望记者到万城镇万城镇中学东门附近看看,一位万宁市政府某局副局长正在那里搞违章建筑。“连政府干部都不尊重法规,带头搞违章建筑,怎么让老百姓遵纪守法呢?”许先生说。
5间瓦房主体已经完工
今天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驱车来到万宁万城镇建设北路万城镇中学附近,沿着一条砖墙夹着的小路,记者找到了所谓副局长“违建”的5间瓦房。瓦房主体已经完工,一些工人正用水泥抹地板和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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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家的房子呀?”记者问正在忙碌的工人。“老李的。”蹲在地面上的工人一边施工一边不假思索地回答。
记者注意到,除了“老李”的5间瓦房外,周边还有大小四五间刚盖起来的新平房。投诉人许先生告诉记者,那些房子都是非法建筑,都没有报建手续。
副局长解释已经报批
这房子是否万宁某局李副局长的房子呢?有没有报建手续?为回答这些疑问,南国都市报记者今天中午联系上正在万宁石梅湾搞拆迁工作的万宁市政府某局李副局长。
李副局长在电话中对南国都市报记者说,“我建的房子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向建委报批过了,而且宅基地也是我的,怎么能说没有报建手续呢?”
李副局长介绍,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近来小儿子大学毕业又把女朋友带回了家,面临结婚和住房问题。“目前我一家人挤住在狭窄的房子里,上厕所一家人要排队。建这5间瓦房,也是迫不得已的应急办法。”李副局长说。
投诉人许先生的家在李副局长新建房子的隔壁。今天上午,许先生的父母提供给南国都市报记者一份房产证明,该证明明确标出两家房子之间应有1.5米宽通道,李副局长建房子过程中用围墙把该通道堵死,两家因此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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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在万宁城市监察部门监督下,被堵死的通道围墙被打破,1.5米通道又被预留出来。对此李副局长很不理解:“你家有路可以走,干嘛还非要我留这1.5米通道呢?”李副局长称,邻居家当年建房子把路堵住,他不得不花5万元向邻居为自己出门“买”条路来。
城建监察队表示系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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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建设局城建监察执法队陈队长表示,李副局长目前建设的5间瓦房没有向建设部门报批,因此属于违章建筑,按道理应该强制拆除。陈队长进一步介绍,城镇居民建房必须向建设部门报批取得“二证一书”才可以开始施工。所谓“二证一书”指“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至于李副局长称,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报批,陈队长驳斥说:“即便取得了建设部门的两证一书手续,一旦申请方半年内没有施工,则证件作废,需要重新申请。李副局长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了报批手续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目前万宁建设及国土部门正在对李副局长的房子的合法性做进一步核实。万宁建设部门表示,,一旦发现是违章建筑,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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