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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11月12日,万宁市依法拆除南桥镇南林居槟榔小区、山水佳苑小区及新建队内6栋房屋,共拆除违建面积21413平方米,严厉打击破坏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做到让小产权房“不敢建”“不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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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明阳到场督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三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桥镇委书记李士尤,市政府副市长陈东海、王世铭在现场指挥拆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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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李某壮、李某元、黄某望等人在南桥镇南林居槟榔小区内违法建设3栋6层小产权房,面积约7782.4平方米;南桥镇南林居山水佳苑小区内违法建设1栋8层小产权房,约5102平方米;新建队附近违法建设2栋、1处地基及铁棚房5间,约8528.6平方米。经市综合执法局及林业局立案调查,李某元、李某壮、黄某望等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报建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国有耕地、林地及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共6栋、1处地基及5建铁棚房,总面积为21413平方米。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万宁市相关部门随即下达了行政处罚意见书,但当事人不予理睬,逾期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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