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出台新办法提高村级干部待遇

移动版  2015-03-08 23:2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近日,万宁市出台《万宁市农村(社区)“两委”、“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干部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从今年 7月1日起,万宁财政每年投入近4000万元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补贴。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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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宁市出台《万宁市农村(社区)“两委”、“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干部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从今年 7月1日起,万宁财政每年投入近4000万元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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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规定了在职农村、社区干部补贴构成和标准,离任农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农村、社区“两委”工作经费,“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调整前,在职农村、社区干部补贴,既不分农村和社区,也不分职务高低,由市财政按人均每月补贴750元拨付到各镇发放,其中绩效补贴占20%。调整后,在职农村、社区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三部分构成,并根据在农村社区和担任职务的不同分5个补贴档次。调整后在职农村干部人均补贴每月970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均补贴每月1191元,其他村干部人均补贴每月910元;在职社区干部人均补贴每月1075元,其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人均补贴每月1350元,其他社区干部人均补贴每月1016元。“办法”通过合理设置补贴结构,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改变了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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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农村、社区干部补贴调整前分两种情况发放。一是累计任职时间不满9年的正职、副职和其他成员一次性发放;二是累计任职时间满9年的正职、副职和其他成员逐月发放。其中,逐月发放的按“累计任职时间”和“离任下来最后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办法”调整后规定,离任农村、社区干部补贴在2008年原定基础上提高80%,并将“副职”和“其他成员”合并为“其他成员”,“其他成员”补贴标准按“副职”补贴标准来计发。其中,逐月发放的按“累计任职时间”和“任某类职务”来确定补贴标准。调整后,职务的分类更清晰明了,符合累计任职时间长、任高职务的离任村干部领取的离任补贴也相应高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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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农村、社区“两委”工作经费标准是按该行政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人头数来确定,如某个行政村在职“两委”干部共7名,按每人每年4000元计发,即该行政村的年工作经费为2.8万元。现实中有些行政村人口多、日常工作量大,但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村干部人数与人口少的村差不多,得到的工作经费相差不大,“小经费推大工作”常常显得捉襟见肘。“办法”调整后规定,农村、社区“两委”年工作经费按村委会、居委会户籍人口数(以辖区派出所户籍登记为准)来确定,共分为5个档次,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行政村、社区为最低档,年工作经费3万元,在最低档的基础上每递增500人,年工作经费增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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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首次提出将“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组织书记补贴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规定每个“两新”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5000元,在职“两新”党组织书记人均补贴每月500元,由市财政按时拨付到市“两新”党工委统筹发放。 本文来自织梦

“办法”规定,将在职村民小组长人均补贴从每月的5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办法”还就村级“两委”、“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干部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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