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像反腐败一样 保障基层选举公平

移动版  2015-03-11 02:1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北京3月9日专电(记者简工博谈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已是连续第二年提到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这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住漏洞。”这一案件也成为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的话题。明年,全国将进行乡镇一级人大选举,不少代表直言要高度重视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上到下要像反腐一样保障基层人大选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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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姚海同代表看来,这一案件在全国影响广泛、性质极其恶劣,这并非一起个案,破坏选举案件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他谈到:“明年开始就要进行全国乡镇一级人大选举,今年就应开始做一些调研工作。” 内容来自dedecms

陈和生代表提出,这一案件虽然涉及省、市、县三级,但关键问题出在基层,暴露出在乡镇一级破坏选举的原因:一类是广泛存在于农村家族式的势力和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一类是拥有一定财富的人试图涉足政治而催生贪腐。农民工代表周振波对此颇为认同。他所工作的企业有来自于20多个省市的农民工,他曾听到同事反映,上级调研时群众不敢说实话,他们怕上级单位走后被“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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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农村的孙跃明代表提出,希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调研和指导,全国人大能够到基层的人大多调研,研究一些比较好的方式方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

姚海同建议,应对《选举法》进行修改。“《选举法》规定代表结构里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而这次湖南衡阳案件就反映出,工人的概念已经被模糊,说是工人代表,实际身份却是企业老总。另外,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知识分子范围已经被扩大化。因此,“全国人大在修改《选举法》时,应将知识分子界别改为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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