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消息12月17日 近日,家住万宁市万利隆小区的周女士准备在家中安装中国电信的宽带上网时,被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小区开发商已经和某网络运营商签订协议,其他一概不能进入小区。对于这一“被指定”的宽带业务,周女士气愤地说,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失去了选择权,开发商此举欠妥。
针对这一事件,记者于今天下午3时许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热线,称要在万利隆小区安装宽带业务,客服人员称,“由于其他原因,该小区不办理电信宽带相关业务。”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以业主的身份咨询安装电信宽带一事。和周女士所说大致相同,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已经和某通讯商签订相关协议,小区的业主安装宽带只能选择该通讯商的相关业务。 本文来自织梦
记者了解到,周女士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指定安装某通讯商宽带一项。那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失去了选择权,此举是否有相关法规政策依据?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并不清楚,只是公司有规定不能选择其他运营商的宽带业务。
小区物业经理助理文先生表示,据他了解,小区目前还没有中国电信网络的端口及相关配套设施,这也是无法安装其宽带的原因之一。文先生说,待小区规划、配套进一步完善后,有望通过多方协调,铺设多家宽带运营商的设备,让业主有所选择。至于要等到何时,文先生表示要请示在外出差的领导,再作答复。然而直到当晚7时,记者也没有等到任何答复。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在选择小区配套时,往往会重点考虑成本等诸多因素。相比其他网络运营商,中国电信相关配套设施价格要高出10%—20%左右,所以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运营商,包括此项在内的所有的市政配套均不会写入购房合同。
就此问题,海南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闻向阳表示,宽带业务“被指定”此举涉嫌侵权。闻律师表示,由于成本、时效等客观原因,单一业主极少可能就此向法院提及诉讼,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允许其他网络运营商进入小区,并且在小区内建设相关设备,甚至还可以“炒”掉原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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