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江苏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公布2019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将审核通过的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和我省中小学生参加的全国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严控竞赛总量。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竞赛管理活动的规定,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各类竞赛活动,防止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非学历教育机构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严禁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除教育部有文件要求外,原则上不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全国性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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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规范竞赛管理。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个性特长,有利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主办单位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单位组织比赛。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竞赛结果一律以各主办单位或组委会名义发布,不得以省教育厅名义发奖牌或证书。
通知要求,优化竞赛组织。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出品牌,聚焦核心素养,引导教学改革,确保活动成效。参加五项学科竞赛等全国竞赛项目,要着力选拔最优秀的学生参赛,,争取好的成绩,展示江苏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竞赛主办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之前必须将有关通知或实施方案提前两周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审核,省教育厅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抽查或视导,活动结束后各主办单位两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凡是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活动项目,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