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口琼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 多次敲诈勒索 3名被告均获刑15年 内容来自dedecms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在海口市红旗中学对一起涉恶势力案件进行宣判,红旗镇干部群众及学生100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织梦好,好织梦
据了解,2013年1月,陈某等人从匡某处受让琼山区一家石材加工厂,主要经营石材的加工与销售。匡某告诉陈某等人,林某庄、王某德和王某可以帮忙处理征地等引起的纠纷,但每月必须支付一定费用。因林某庄等3人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陈某等人不得不把向村民征地等问题交由林某庄等3人处理,约定在征地时可以支付林某庄等3人3000元/亩的报酬。另外,林某庄等3人还要求陈某等人每月再支付几万元的费用,如每个月不正常支付费用,就会到石场打砸车辆,堵塞道路,直接影响石场的正常经营。2013年3月到2017年11月期间,陈某等人被迫支付林某庄等3人共计234.9万元。 dedecms.com
2017年12月,陈某等人将石场转让给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继续让林某庄等3人为石场办事,且不愿再每月支付4.2万元,李某雄担心林某庄等3人对石场不利,在原石场负责人陈某的劝说下,于2018年1月支付4.2万元“平安费”给林某庄,之后便不愿意再付款给林某庄等3人。林某庄等3人多次想找李某雄当面索要费用未果后,便向陈某、李某雄发信息进行威胁,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连续6次用车辆、石头堵住通往石场的道路,直接阻拦进出石场拉运石料的车辆,虽经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处理仍未善罢甘休,林某庄等3人已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 dedecms.com
法院根据上述事实,认定林某庄、王某德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长期勒索他人财物239.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恶势力犯罪团伙,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处3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罚金,并追缴3名被告人违法所得。(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尚善利) 内容来自dedecms
[责任编辑 黎多江 ]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809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