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校長囚13年半

移动版  2015-03-13 18:54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報兩岸組報道】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昨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以強姦罪宣判,被告校長陳在鵬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另一有份開房的被告馮小松,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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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基於保護受害人的考慮,昨日閉門審理海南萬寧第二小學原校長陳在鵬以及萬寧房管局原工作人員馮曉松的「帶女生開房案」。新華社引述辦案法官介紹指出,法庭在審理期間傳喚在偵查階段為被害女生檢查身體的醫生,以及有關偵查人員到庭作證,並分別判處被告人13年6個月和11年6個月有期徒刑。陳在鵬在宣判後表示要經考慮再決定上訴;而馮小松就當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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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萬寧市警方早前介紹,海南萬寧六名小學生今年5月8日下午集體失蹤,引起老師和家長恐慌,連夜四處尋找無果。女生事後分別在海口和萬寧長豐鎮馬坡大洲島度假村被找到,經檢查後發現,六名女生下體曾受到不同程度傷害。海南萬寧警方次後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捕疑犯陳在鵬和馮小松,案件在上月24日偵查終結,並移交檢察機關。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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