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户收治安费 派出所所长指导员被免职

移动版  2015-03-17 10:53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万宁和乐镇派出所向商户收取治安费,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 dedecms.com

  派出所所长指导员被免职 内容来自dedecms

  □记者廖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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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春节临近,万宁市和乐镇派出所民警对镇上的商铺收取治安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收到举报后,万宁市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确认和乐派出所向商铺收取治安费的情况基本属实。昨日,经万宁市公安局党组会议决定,和乐镇派出所所长林某被免职,指导员李某被免职,一名协警被辞退。 内容来自dedecms

  春节临近,万宁和乐镇一些商铺抱怨:“和乐镇派出所民警的经费都是政府发放的,其职责就是维护一方平安,打击犯罪行为,快过年了加强巡逻,这是他们理所当然的职责,为何还要向商户收取治安费?民警还指定了交费数额,如果商户不想交,他们就暗示请吃夜宵,商户们很无奈,大都交了钱。”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接到举报后,昨日万宁市公安局局长张兆腾针对此事指示万宁市公安局纪委组织人员去调查核实,确认和乐镇派出所向商铺收取治安费的情况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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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万宁市公安局党组会议决定,对和乐镇派出所指导员李育琼就地免职,辞退参与收取治安费的一名协警,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的和乐镇派出所所长林尤斌被就地免职。 织梦好,好织梦

  对于商户反映能否拿回被收取的治安费问题,万宁市公安局刘副政委表示,等事件调查清楚后,该归还的,一定按照规定如数归还。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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