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5月21日上午9时30分,浙江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中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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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杭州中院受理由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被告李某、吴某侵害萧山烈士陵园烈士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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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检察院起诉称:2018年12月30日,李某、吴某在杭州市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纳粹军服拍照。事后,,李某将照片发布并扩散。 本文来自织梦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两被告的行为系对烈士革命精神的诋毁和亵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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