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自7月1日起,该支队将对原来施行的货车通行通告的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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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对象和时间方面,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中型(不含)以下货车每日6:00至9:00和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中型(含)以上货车每日6: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所有货车按照管理规定通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该通告的限制。 内容来自dedecms
据悉,,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海口交警将根据有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钟玲) dedecms.com
调整后,货车限行区域 copyright dedecms
东至滨江路(含) copyright dedecms
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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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织梦好,好织梦
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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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路全路段、海秀快速路全路段、长天路全路段、国兴大道全路段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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