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在高中学习期间,,凡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或同意组织的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免于参加获奖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A等。由考生所在高中审核后上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 本文来自织梦
另外,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提醒,本省内转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办理,由转出考生所在学校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单》,学校、区县考试机构盖章后,报送至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出国继续深造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口向北50米)办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生凭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办理确认手续后,由转入的西安市高中学校生成新的考籍号,将资料汇总(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介绍信、西安市高中转入证明、外省成绩证明)报送至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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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王燕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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