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公告

移动版  2015-03-18 09:2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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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人身安全,市教育局、市交警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校车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织梦好,好织梦

  一、严禁各学校、幼儿园使用非法校车。非法校车是指属于报废车辆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运送学生的非校车型号车辆(如:非校车型号的中巴车、面包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载货汽车以及农用三轮车、四轮车等)。 copyright dedecms

  二、严禁雇佣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校车驾驶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无致人死亡或造成重伤交通责任事故,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病史。

本文来自织梦

  三、严禁校车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内容来自dedecms

  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对校车运行安全进行监督,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者提供相关证据(如:车牌号码照片、录像等),经确认可奖励人民币300-500元奖金。举报电话:62229330、62229276、62225168。

dedecms.com

   织梦好,好织梦

万宁市教育局 万宁市交警大队 织梦好,好织梦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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