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移动版  2015-03-18 09:2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万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自dedecms

有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内容来自dedecm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内容来自dedecms

  一、提高认识,完善责任制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各辖区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各辖区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迅速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坚决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学校(幼儿园)校车的日常安全检查以及组织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知识学习,负责每天校车接送人数的清点和核对,认真检查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状况,严防驾驶员带情绪开车和严防病车、超载车驶出校门。

织梦好,好织梦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学期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沟通,邀请交警部门到学校(幼儿园)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校车交通安全工作;要教育学生拒绝乘坐有安全隐患和超载严重的交通车辆,从而有效防范我市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copyright dedecms

  二、规范校车管理 dedecms.com

  1、凡是用于接送师生的车辆,一律要是符合国家车辆管理的专用校车,尚未完善手续的要尽快完善手续,严禁非专用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过期报废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作校车接送师生。 内容来自dedecms

  2、凡是校车必须统一喷涂黄色(行政用车免喷涂须经申请并批准),车门、车身字体必须规范,喷涂“校车字样”后,再到市交警部门领取“校车标志”,最后到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喷涂不合格,无领取“校车标志”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师生。

copyright dedecms

  3、如聘请私人专用校车用作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必须办理校车登记备案手续,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管理。严禁在节假日(特别是暑假及寒假)期间到外面接客,严禁学校(幼儿园)校车跨区域接送学生(按乡镇合并前校、园所在地镇为本校、园服务辖区),一旦发现校车跨区域接送学生一律作非法营运处理。 copyright dedecms

  三、规范校车驾驶员管理 copyright dedecms

  1、各学校(幼儿园)今后聘用校车司机时,须先到交警部门查询,征求交警部门意见。不得聘用没有资格证、交通肇事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在近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及在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为校车司机。

本文来自织梦

  2、聘请驾驶员时,必须同驾驶员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和聘用合同。平时必须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要求驾驶员在学童上下车时特别留意学童的安全动态,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织梦好,好织梦

  1、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对违规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园长)及所辖学校校长法律责任。一是严重超载;二是发生超速行驶、节日载客、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三是每学期开学前没有到教育部门和交警大队备案的;四是没有组织校车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没有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内容来自dedecms

  2、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校车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深入推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凡应当排查没有排查、应当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文来自织梦

  3、加大对校车违法超载行为的整治,严禁校车违法超载行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规范管理,要求所有校车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对每辆车的出车、接送学生人数如实清点登记,司机出车回来后要把每天的登记表交回学校(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员核查留底,学校(幼儿园)每月必须把登记表进行造册,然后归入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台帐。今后,我局将不定期派人检查,凡是无行车登记造册的学校(幼儿园),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幼儿园)、所辖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内容来自dedecms

  4、各所辖的学校校长是辖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辖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责任,要经常安排人员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要勒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市教育局。对未注册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规劝其使用标准专用校车,告知其使用非专用校车的危害与责任,并报市教育局。 织梦好,好织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织梦好,好织梦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本文来自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9946-1.html



相关文章